山东鲁冠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鲁冠玻璃机械(图)-固体泡花碱成型机-泡花碱成型机

山东鲁冠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 主营产品:玻璃加料机,玻璃混料机,煤气交换器,玻璃原料自动配料,输送机
  • 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前孙镇鲍家闸北80米
咨询热线: 1395346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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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花碱链板式成型机简介:

应用:固体泡花碱成型与结晶

介绍:它有链轮、链板、料槽、主动轮、被动轮、以及压辊组成,压辊采用水冷却结构,料槽采用喷淋式冷却方式,整个安装可采用水平式,倾斜式输送方式。由窑炉流出的高温融融液体,通过一定的落差,直接流到料槽版面上,在此成型。所形成的产品,输送到链板机尾部,落入梯型式料仓,备用,产品的外35mmx35mmx28mm类似金字塔的几何形态(可定制)。

泡花碱成型链板机是干法生产工艺设备,是效率很高和不流失、不污染的理想生产设备。

该链板机可以调速,输送稳定,产量区域宽,产品质量稳定,输送能力大,是石英砂和纯碱合成固体硅酸钠的




1.引导低效产能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常态化和强制性标准实施,通过综合手段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发挥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作用,引导能耗高、排放大的低效产能有序退出。鼓励建材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鼓励第三方机构、骨干企业等联合设立建材行业产能结构调整或平台,进一步探索市场化、法治化产能退出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各级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防范过剩产能新增。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确保总产能维持在合理区间。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控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新(改、扩)建设项目,未按程序确认并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备案和核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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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作者:山东鲁冠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泡花碱链板式成型机简介:

应用:固体泡花碱成型与结晶

介绍:它有链轮、链板、料槽、主动轮、被动轮、以及压辊组成,压辊采用水冷却结构,料槽采用喷淋式冷却方式,整个安装可采用水平式,倾斜式输送方式。由窑炉流出的高温融融液体,通过一定的落差,直接流到料槽版面上,在此成型。所形成的产品,输送到链板机尾部,落入梯型式料仓,备用,产品的外35mmx35mmx28mm类似金字塔的几何形态(可定制)。

泡花碱成型链板机是干法生产工艺设备,是效率很高和不流失、不污染的理想生产设备。

该链板机可以调速,输送稳定,产量区域宽,产品质量稳定,输送能力大,是石英砂和纯碱合成固体硅酸钠的





构建清洁生产体系。强化建材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定“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推动一批达到国际清洁生产水平。在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污染物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引导建材行业企业对标相关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开展绿色制造评价,创建绿色工厂,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推进绿色运输,打造绿色供应链,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中短途运输鼓励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厂内物流运输加快建设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减少厂内物流二次倒运以及汽车运输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泡花碱链板式成型机简介:

应用:固体泡花碱成型与结晶

介绍:它有链轮、链板、料槽、主动轮、被动轮、以及压辊组成,压辊采用水冷却结构,料槽采用喷淋式冷却方式,整个安装可采用水平式,倾斜式输送方式。由窑炉流出的高温融融液体,通过一定的落差,直接流到料槽版面上,在此成型。所形成的产品,输送到链板机尾部,落入梯型式料仓,备用,产品的外35mmx35mmx28mm类似金字塔的几何形态(可定制)。

泡花碱成型链板机是干法生产工艺设备,是效率很高和不流失、不污染的理想生产设备。





退火窑

1.采用、、电等清洁能源,禁止采用洗涤冷煤气和水煤气为加热热源。

2.采用保温、热风循环、网带炉内返回、分区自动控温等节能技术,退火窑温度控制精度为±2°C。


鼓励发展的产品品种

鼓励发展次、高附加值、高技术、绿色化、功能化日用玻璃制品,重点发展以下产品:

1.轻量化度≤1.0的轻量化玻璃瓶罐;

2.中(性)硼硅药用玻璃;

3.高硼硅玻璃器具;

4.晶质玻璃(无铅)器皿、玻璃餐饮具;

5.微晶玻璃制品。

四、资源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十四)日用玻璃单位产品主要资源消耗限额应符合《日用玻璃生产主要资源消耗限额指标》(见附表2)的要求。

(十五)依据生产的产品和所用的燃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应分别符合行业标准《玻璃保温瓶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QB/T 5360)、《玻璃瓶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QB/T 5361)、《玻璃器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QB/T 5362)中相应的要求,其中,新建、改扩建日用玻璃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应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中一级指标(值)要求。玻璃仪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参照执行《玻璃器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QB/T 5362)中对硼硅玻璃器皿的要求。